通訊軟件WhatsApp要求用戶同意WhatsApp與Facebook共享資訊,引起用戶憂慮私隱問題及「轉會潮」。香港無線科技商會副主席李勁華在一個電台節目指,根據WhatsApp的私隱條款,不會將訊息分享至第三方,但當日後推展購物服務後,將下單、地址及付款等購物相關資訊存至第三方,如果商戶同時使用Facebook服務,Facebook、WhatsApp及Instagram可以知道消費者同商戶購物資訊。
李勁華指,本港法例保護私隱不足,無法審查大型及海外公司使用個人資料,很多時只可以講「信」字,加上今次WhatsApp無向用戶提供選擇權,只可以選擇同意,否則不可用WhatsApp,因此大眾出現疑慮亦屬合理。他表示,WhatsApp與Facebook用廣告作收入,因此收集數據是用作廣告,另一平台MeWe並非以廣告作收入,因此收集數據是並非用作廣告,但認為難以靠公司自律遵守私隱條款,需要靠公眾及傳媒監察。
楊和生:WhatsApp對話已加密 確保不會分享訊息內容
香港互聯網協會網絡保安及私隱小組召集人楊和生在本台節目指,WhatsApp昨日發聲明後,相信可澄清部份疑慮,包括不會分享訊息內容,認為可以點對點加密方式達至有關效果,自己並非太擔心。不過,他表示,WhatsApp仍未交代會否將資訊用作其他用途,包括與Facebook對比,知道通話人士身份。
楊和生表示,另一通訊軟件Signal收集的資料最少,即使有洩漏,涉及資料亦最少;Telegram除非用秘密通訊,否則通話無以點對點方式保障,認為WhatsApp收集的資料雖然較多,但平衡各方面因素後,私隱保障仍可以,加上使用的年齡層多,如果繼續發展下去,未必容易被取代。
WhatsApp昨日指,不會保留或瀏覽用戶收發訊息、通話紀錄及實時位置,亦不會將用戶電話內聯絡人名單向任何人士或者機構分享,包括facebook,也不會將群組的數據交予facebook 作廣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