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市面15款燜燒壺和保溫飯壺,全部燜燒壺都通過保溫效能測試,但保溫飯壺的保溫表現較遜色。消委會在測試樣本中注入攝氏95度的熱水,全部燜燒壺在6小時後的水溫都錄得高於62度,符合歐洲標準,但有兩款保溫飯壺的水溫,6小時後低於50度,未符合標準,而產品售價和質素無必然關係。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不少人誤以為保暖飯壺可以當燜燒壺用,強調不能二合一使用。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表示,燜燒壺只有保溫功能,非用作煮食,燜煮前應該先煮熟食材。消費者亦最好在6小時內進食保溫飯壺或燜燒壺內的食物,以免細菌容易繁殖。
她又指,很多人以為保溫飯壺最上層可以放涼菜或水果,但其實最上層未必可以長時間保溫,可能影響食物安全。她又指飯壺不宜注滿食物,否則長時間使用下,密封膠圏或會釋出有害物質,亦會影響飯壺密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