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對外傭宿舍的規管。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外傭享有法定權利及受僱傭合約保障,可享有妥善的住宿安排,但不少外傭宿舍被指環境擠迫,是否符合公眾安全的問題備受關注,政府有責任確保外傭得到合理的居住環境保障及公眾安全,因此決定展開主動調查。
公署指, 社會有意見指,外傭可於完成或提早終止合約後的兩星期逗留香港,期間有需要入住宿舍,但目前並無專門的法例規管外傭宿舍,相關政府部門亦沒有制訂巡查外傭宿舍機制,以查證宿舍的防火、建築安全等設施是否合規。
入境處:外傭宿舍規管不屬處方職權範圍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處方主要負責審批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外傭宿舍的規管不屬職權範圍,入境處會協助公署進一步了解部門的職權,以及政府在規管外傭宿舍上的權責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