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承認於2019年在中環的反修例示威中襲警,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2項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7個月。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參與非法集結擾亂社會秩序,又與在場人士意圖脅迫警方放人,案發時正值午膳時間,人流眾多,被告的行為對公眾構成極大威脅,法庭須發出清晰訊息,不能姑息因一時衝動而參與非法集結的人。
35歲被告張展文,報稱司機,他在前年11月響應網上號召,參與在中環交易廣場附近舉行的反修例活動期間,與其他示威者企圖阻止警員帶走一對被制服男女,涉嫌以膝頭撞向一名警長,又試圖搶走警員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