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因偷越邊境罪在內地被定罪的港人,其中10人正在深圳服刑。關注組指,家屬完成「14+7」的隔離檢疫後,可申請面對面探訪,每月兩次,每次不多於一小時,不能送上任何物資,包括禦寒衣物。

關注組又指,官派律師已收到判決書,刑罰正式執行,判決書會交給當事人,但家屬未肯定會收到判決書。另外,被判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喬映瑜及鄧棨然,家屬仍未知道他們的服刑地點,有待法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