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石油前高層及1名前商人,因被裁定收購美國油田時串謀詐騙及清洗犯罪收益罪成,高等法院今日頒令充公2人合共1200萬元。
案發早於2009年,已經在2015年審結,51歲被告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葉瑞娟,及51歲被告前商人翼小紅,分別因為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被判監5年及7年。控方於判刑前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法官彭寶琴到今日批出法令,充公翼小紅900萬港元及葉瑞娟3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