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歲本地男子7年前透過虛構交易,騙取一間國際電子零件貿易公司約2650萬元,被高等法院判串謀詐騙罪成,監禁8年6個月。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刑期反映案件嚴重性,又指同案仍有其他人在逃,已鎖定目標,稍後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警方指,被告是案件主腦,他在2014年2月至2015年期間,向案中的受害公司訛稱可以介紹同6間內地公司交易,條件是要從指定的供應商取貨,再在指定兩個倉庫交貨。被告同受害公司交易31次,在最後10次交易,受害公司因交貨後未能收到約2650萬元貨款報警。警方調查發現,案中的內地公司、供應商、兩個指定貨倉都是由被告操控,交易並不存在,涉案貨物是不斷循環使用,當中1800萬元騙款存入了被告的個人戶口及馬會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