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燈光技術員前年11月在灣仔被警員截查下發現藏有鉗、剪刀、扳手及鎅刀等工具,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接納38歲被告張祉仁,當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的合法集會佈置舞台,帶備有關工具,亦接納警員證供指他當時跟隨黑衣人逃跑以及指駡警員,認為是確實可疑,但鑑於無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堵路或破壞,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