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去年共處理1198宗有關「起底」的個案,比2019年大減76%,去年共有5名被告因起底被法庭判刑,其中兩人被判即時入獄。公署今日起會設立熱線,處理有關「起底」的查詢或投訴。

自前年反修例事件至去年,近7成被起底的是警員、家屬,及表態支持警員及政府等人士,只有一成個案涉反對政府的人,公署轉介警方個案有逾1400宗、轉介律政司的有57宗。

另外,公署去年收到逾4800宗投訴個案,比前一年跌47%,公署去年亦接獲103宗機構通報外洩個人資料事故,亦較前一年減少26%。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個人資料已被「武器化」,仍然不能忽視影響,公署今年會繼續加強執法,並積極與政府共同研究落實修訂《私隱條例》的具體方案,向政府提供必要建議,檢討方案包括設立強制性資料外洩通報機制、加強規管資料保留時限、提高違反條例刑事罰款、引入直接行政罰款可行性,及賦予針對「起底」的刑事調查及檢控權。

對於查冊行為,鍾麗玲認為在公開領域的個人資料亦受到法例保障,但鼓勵政府各部門,就查冊目的提高透明度,讓傳媒在說明目的下查冊,又說在公司登記冊,已涵蓋傳媒查冊相關選項。被問到政府部門的查冊,是否應該全部列明傳媒相關選項,鍾麗玲認為政府會就個人資料法律保障及知情權之間作合適平衡。

調查指受訪者個人資料曾被濫用但不多投訴

私隱公署去年5至10月委託港大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進行調查,發現有在手機安裝即時通訊程式的受訪者中,近8成人知道程式會查閲電話上的聯絡人資料,當中7成人認為做法侵犯私隱;36%受訪者的個人資料,過去12個月曾遭到濫用,當中只有11%人曾投訴。

另外,受訪者對修訂《私隱條例》引入行政罰款、強制通報大型資料外洩、賦予公署要求刪除有關「起底」內容、就「起底」有刑事調查及檢控權等表示支持。其中,針對「起底」的修例建議中,機構的支持度均比公眾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