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認為,香港電台去年2月28日至4月10日期間有三集《頭條新聞》節目,有污衊或侮辱警務人員的效果,裁定相關投訴成立,其中一集未有提供適當回應機會的投訴亦成立。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
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認為,審議結果十分合理,對於港台屢次違反廣播機構節目守則感到遺憾和失望,促請管理層必須優化現時的監管機制,加強監管確保節目制作的編輯過程和內容能符合《香港電台約章》和《電視節目守則》,並要為員工加強培訓。
另外,通訊局亦裁定,無綫電視去年5月21日的一集《東張西望》電視節目,違反《電視節目守則》,認為無綫沒有盡力避免對環節所提到的收費電視服務供應商造成不公,亦沒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盡量公正報道所有重要事實,以及讓對方作出回應。通訊局向無綫發出強烈勸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