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還押至3月25日再訊,等待申請法律援助的結果。
控罪指,鍾翰林被控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進行涉嫌違反分裂國家罪的行為,在2018年底至去年6月9日,又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洗黑錢的控罪,指他在2018年至去年7月底,分別處理兩筆合共逾69萬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鍾翰林由於前年在立法會示威區毀壞國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去年底判監4個月,現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