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男學生去年5月在油麻地參與遊行時,管有2支紅色噴漆,準備在廟街公眾地方噴字,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葉啓亮指,考慮到被告認罪,加上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內容正面,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鄧皓朗,案發日在廟街八福匯外,被警員截查時,在他的背囊內搜出2支紅色噴漆及一對手套,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噴漆是用作在廟街公眾地方噴字,以反映社會當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