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就《港區國安法》實施向學校發通告,指學校應該加強防範和制止在校內進行違反《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和香港法律的教學和活動,預防並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以免干擾學校的正常運作,若出現違規行為,要盡快跟進;並指學校應幫助學生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立法背景和訊息,法律的重要性和意義,以及國家安全涵蓋的重要理念,讓他們了解法治精神,加強他們國家安全的觀念和守法意識。通告又指,學校應確保所有教職員秉持專業操守,遵守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以符合社會對他們的道德及專業方面的期望。
教育局指,國際學校和私立學校,不論學生種族或國籍,亦有責任協助學生正確和客觀,理解和認識國家安全和《港區國安法》,建立守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