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吸納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來港執業。食物及衞生局回應查詢時表示,執業試並非確保醫生水平的唯一途徑,但重申並不是要取締現時執業試的制度,而是在確保醫生質素下,增加讓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在公營醫療系統服務的途徑。局方又稱並沒繞過醫委會,建議在負責制定認可醫學院名單的委員會內,邀請醫委會主席加入,日後循新途徑來港執業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仍須向醫委會註冊,並如其他本地醫生一樣受醫委會紀律監管。
局方指,非本地培訓醫生仍須接受在職評核,會與相關公營醫療機構商討如何優化在職評核,相對本地培訓的醫生,政府對非本地培訓醫生要求更高,非本地培訓醫生須於認可的醫學院畢業,在當地完成實習並取得註冊後,再於香港的公營醫療機構工作5至12年不等,才可在港取得正式註冊。政府下星期起將分批約見醫療業界的代表,亦會舉辦公眾諮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