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指,由於香港不承雙重國籍,可能無法為同時擁有英國及中國國籍的人士,提供領事保護。林鄭月娥指,有關安排應參考人大常委會1996年就國籍法在香港實施的決定,指明除非有外國國籍人士,聲明及獲確認外國國籍,否則仍被視為中國公民,不享有外國領事保護;屬於國際法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亦指出,在包括中國在內,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公民不會享有外國領事保護,有關安排是國際慣常做法。
北京與特區政府上月宣布,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反制英國政府開放BNO持有人申請入籍。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昨日在網頁更新旅遊指引,指得知香港與中國其他城市一樣,不承認雙重國籍,若同時擁有英國及中國國籍的人士,即使持英國護照進入香港,亦會被視為中國公民,在這個情況下,英國領事館可能不能提供領事協助,提醒如果已放棄中國國籍的人士,應帶備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