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海關關員在家中藏有一把弩及彈簧鋼棒,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被告的感化報告非常正面,同類案件一般會被判監,但接納涉案物品只作收藏觀賞之用,與示威活動無關,加上被告認罪及有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合適。

警方去年7月跟據線報,去到被告位於何文田愛民邨的住所搜查,檢獲弩及彈簧鋼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