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接獲共210宗有關珠寶鐘錶的投訴,其中77宗涉及購買珠寶首飾。有投訴人花費約13萬元,選購一隻白金鑲天然石戒指,後來發現戒指上唯一的粉紅鑽石不知所蹤,懷疑鑽戒並無以類似三角形爪托,套著鑽石,鑲工不穩令鑽石脫落。最終涉事公司為投訴人另購一枚粉紅鑽石,費用由投訴人承擔,而公司免費為她重新鑲嵌。

亦有70歲的投訴人,以2.66萬元購買一枚白金鑲天然鑽石吊墜,並以信用於分期付費,回家細看單據才發現,貨品並不設回購條款,指自己未遇過這樣的安排,質疑公司職員無事先口頭聲明,又趁投訴人無注意條文而要求她簽名購買。公司最終酌情處理,退回全數貨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其中有13宗投訴,涉及貨物質素、手工參差、致敏和退色等問題,而有關銷售服務態度,以及送貨延誤等零碎投訴,則各佔6、7宗左右。

她提醒消費者,購買珠寶首飾之前,要先「做功課」,多了解天然翡翠、鑽石、白金和黃金等的定義,亦不應盡信銷售員,要時刻保持警覺,並要看清楚及留意單據。至於一些一向有回購產品安排的店舖,出售特價貨的時候,亦應該說明清楚相關安排是否仍然適用,以免令消費者期望有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