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算修例要求區議員宣誓,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本台節目指,香港的法律條文一直都需要清晰條文,但今次修例不少條文都不清晰,例如「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張達明指商業行為都可以做到,當局沒有明確說明範圍,只要政府覺得區議員不符合條例,就可以提出司法程序,又指司法程序都有很多種, 當局亦沒有說清楚。他又指負面清單中大部分都不是犯法行為,但就可以帶來嚴重後果,可被指控「發假誓」,最高監禁7年。

另外,被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指將會喪失資格的區議員袁嘉蔚指,一早在預計之中,現時有一個明確的失業時間表。她認為自己一直履行區議員職責,但因為通過修例而被剝奪資格,更有可能被追討津酬,是不合理。對於當被取消資格後5年內不可參選,袁嘉蔚認為當局5年後都可以各種原因拒絕參選。

羅健熙:區議員宣誓負面清單內容空泛

身兼南區區議會主席的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表示,區議員是由市民投票選出,現屆任期未完,期望能做多久就做多久。他認為當局公布的負面清單,當中損害香港利益、無差別否決議案等,內容都很空泛,留有很多空間讓當局演繹。他又指暫時未有民主黨的區議員表明不會宣誓。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確立了區議員遵守誓言的基本要求,並無不合理地方。劉國勳認為,現時有不少區議員利用議政平台,尋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是損害香港利益,負面清單難以列舉所有情況,但已說明方向,律政司會有作判斷的過程,議員亦有權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