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去年元旦日,在旺角襲擊一名正在拍攝反修例示威活動的便衣警員,被控襲警罪罪成,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3個月。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接納律政司觀點,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時原則性犯錯,刑期明顯不足,又指案情十分嚴重,因此量刑以12個月作起點,考慮到2人已完成服刑及案件為刑期覆核,酌情減刑2個月至判監10個月。2人需即時入獄繼續服刑。

22及25歲的被告,案發當日聯同另外2人,追打一名便衣警員,引致對方不省人事,頭顱內出血,其後警方增援,當場拘捕一人,另外3人事後被捕,其中2人因證供有疑點而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