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表示,終審法院三名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廖柏嘉及華學佳,獲行政長官接納延任建議,任期由今年3月1起延續3年。
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每次續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