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通過支持修改《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包括以暫停職務及扣薪去處罰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並縮短議員的發言時限,相關議案稍後再在立法會大會上處理。經民聯梁美芬指,不同意外界形容今次修訂為「加辣」,只是「改良家規」,將處罰制度分級,在逐議員離場及報警中間增加落墨點。新民黨葉劉淑儀亦支持修改《議事規則》,指立法會秩序每況愈下,過去動輒出現投擲物件、衝向主席台等事件,議員辯論亦十分冗長,未能把握有限的立法時間。

有部分議員認為個別條文太嚴苛,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認為,不應該將議員在各項議案的發言時間都劃一縮短,舉例彈劾特首及修改基本法等議案有重大意義,若果限制議員只能發言5分鐘是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