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接受路透社訪問,被問到會否再度參選行政長官,他未有否認,說會竭盡全力為香港和國家服務,又列出擔任特首的要求,即是40歲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在香港生活超過20年,而他就是香港幾百萬合資格市民的其中之一。他又強調卸任後的過去3年並非什麼都不做。

外界預期即將舉行的人大會議,將加插香港議程,特別是關乎選舉制度。梁振英拒絕詳細回應選舉制度的潛在改變,他說,如果對選舉制度不作變動,很可能反中亂港的人會進入立法會。又說,現時由1200名選委選出行政長官的制度,並非一成不變,他列舉基本法45條指行政長官可由選舉或通過協商產生,是可以有選擇。

梁振英:現階段不想多一個「選特首」焦點

梁振英在接受一個電台訪問時就指,現時國家大事是有關愛國者治港,不想在現階段有多一個焦點,談論梁振英會否選特首。

梁振英目前正在北京, 準備出席明日及後日幕的兩會會議。

梁振英去年底被問到會否參選特首時回應「目前無」

梁振英去年底接受電台訪問,被問到會否再參選特首時說「目前無」。今年1月,梁振英接受傳媒訪問時則提出,行政長官可通過協商產生,由中央任命,他說,若明天宣布特首改由協商產生,英國人不能說北京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也不需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

梁振英在2012年特首選舉中,以689票當選,任內發生反國教、佔中運動及旺角騷亂等事件。他在2016年12月宣布因家庭原因,放棄爭取連任,在17年6月30日卸任,其後獲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前年爆發反修例示威後,多度就社會議題在網上發表意見。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規定,參選人有兩項要求,包括40歲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在香港生活超過20年,特首每屆任期為五年,可連任一次,未有規定,卸任特首不可再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