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的助理工程師去年12月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不治,她的家人說,死者最後上班的跑馬地宏德街地盤,早在11月底已有工人發病,但由於死者入院時昏迷,未能交代情況,以致被界定為源頭不明個案,死者僱主拒絕負責及補償。家屬期望為死者討回公道,如果僱主仍拒絕賠償,會申請法援循民事途徑索償。
建造業總工會吳偉樑表示,目前勞工處未有就在工作場所染疫設立賠償指引,只是如果僱主無異議,就可作出賠償。協助死者家屬的工聯會敦促政府介入協助家屬,認為勞工處及衛生防護中心等部門,應做好調查,推斷各個案從職場感染的機會,而在政策上亦應為染疫的在職人士設立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