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上處理初選案中,律政司就黃碧雲及伍健偉的保釋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指,在審視所有證據後,認為保釋條件是合適,拒絕律政司覆核申請,批准黃碧雲保釋;但就批准對伍健偉的保釋覆核,他需要繼續還押。

黃碧雲下午近5時離開高等法院  指心情忐忑

黃碧雲下午近5點離開法院,指高興獲得保釋,但心情非常忐忑,最掛念同案仍然還押不獲保釋的其餘被告。她特別感謝律師團隊在她還押的11日期間一直鼓勵,指還押期間心情平和,知道自己並無做錯事,亦感謝多名朋友為她寫信,向法庭證明她的品格。黃碧雲又指,每次出入法院雖然辛苦,但見到大批市民到法庭支持,仍然很感動。

黃碧雲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一星期要向警署報到4次,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BNO。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或轉載,可能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言論,或作出可能違法的行為。被告亦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或議員。

杜麗冰指,不信納伍健偉會停止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決定撤回原審法官的保釋決定。伍健偉聽到裁決後,與旁聽的組織成員高叫口號,又向他們指「十年後見」。運送他的囚車下午近3時離開高等法院。

未有放寬報道限制

杜麗冰早前指,收到記者聯署信件表達希望法庭放寛對保釋報道的限制,她指審訊已經是公開進行,雖然明白傳媒有職責,但法庭需要確保訴訟各方的利益,認為不適宜放寬報道限制。

早上有市民排隊輪候進入公眾席旁聽,近50名警員在法庭外圍戒備,超過10輛警車在金鐘道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