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在去年2月在旺角道一間超市外搶去600卷廁紙,早上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各被判即時入獄40個月。辯方求情時指,其中一名被告原本任職機場倉務員,但在疫情下失業,為解燃眉之急才犯案,事後感到後悔。暫委法官張志偉指,3人帶同手推車犯案,顯示有簡單的部署,亦有攜帶及展示武器,加上當時社會在疫情下搶購物資,廁紙的價值不會減輕案件的嚴重性,判處他們即時入獄40個月。

事發在去年2月17日,由於疫情初期大批市民搶購日用品,超市限制購買廁紙等物品的數量。3人清晨5時許到旺角道的惠康超級市場外,其中一人以水果刀指嚇店員,其餘兩人用手推車劫走50條共600卷廁紙逃去,總值16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