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男學生去年在油麻地被警方截查時,在身上搜出管有鐳射筆等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3項控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經過還押後,已有深刻反省,加上被告的排球隊教練承諾邀請被告同住,並向他灌輸正確價值觀,因此認為判社會服務令是較恰當刑罰。
案發日,旺角被示威者設置路障,警方在油麻地巡還時,發現被告文永發,身穿黑色外套及黑色長褲,形跡可疑,上前截查他時,在他身上搜出雷射筆、索帶、對講機、頭盔、護目鏡、生理鹽水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