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9歲男子去年5月在深水埗襲擊區議員辦事處一名女職員,早前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罪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星期,法官批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指,案發時社會處於嚴重撕裂,被告指駡女事主為人渣及垃圾,又出手襲擊,暴力程度不輕,有必要判處監禁。裁判官又指,從拍到的片段可見,被告案發時情緒激動,手腳並用施襲,現場雖有多人勸止,但被告未有理會,直至警察到場才停手,感化官亦不建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