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本港未來12個月有多場選舉,準備時間緊迫,提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可提早成立小組委員會,率先討論全國人大關於修改本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以及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以待特區政府一提交選舉相關的修訂條例草案,小組委員會可以立即轉為法案委員會,官員樂意配合小組工作和出席相關會議。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周五將討論安排,建制派議員正商討準備工作,預料將由建制派班長廖長江出任小組主席。

林鄭:其他法案委員會或要暫緩工作

林鄭月娥在質詢環節表示,政府提交完善選舉制度相關的草案後,其他法案委員會或許需要暫緩工作,不想議員太過操勞,她會與主席梁君彥及內會主席李慧琼商討更好的安排。

至於她早前提出的5項立法建議,林鄭月娥表示,其中4項包括落實區議員宣誓、引入海外醫生、制定劏房租務管制,以及打擊「起底」行為,仍然目標在今個立法會年度內完成立法。

李慧琼:過去議會至少三次先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法案原則

內委會主席李慧琼表示,過去有至少三條法案用過類似的方式,包括2001年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當時內委會同意先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法案的原則問題,再留待法案委員會處理逐條審議。她指,目前議會工作繁多,「倒瀉籮蟹」,能夠爭取更多審議時間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