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宗從陸路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案定罪,涉案的入口商前進(國際)物流,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罰款3萬元。
環保去年6月聯同海關,在沙頭角管制站截查一輛報稱載有平板電腦機殼的入境貨車,檢獲超過2萬件廢電池及一批廢平面顯示器。環保署經蒐證後,即時將原車廢物退回內地,並檢控犯案的入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