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因偷越邊境罪在內地被定罪的港人,其中8人在內地刑滿出獄,今日會被遣送回港,移交香港警方。消息指,被移送的包括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8人,會分4批在深圳灣口岸移交,之後被帶到天水圍警署進一步扣查。

消息指,早上首先抵港的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由國家安全處接管,在天水圍警署逗留20分鐘後,被押解離開,前往元朗警署,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在現場。

其餘7人下午三時半後,分三批抵達天水圍警署,全程有警方電單車為押解他們的車輛開路。

國安處等部門跟進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指,8人刑滿釋放,已分批被依法遣送出境。本港警方表示,已經在深圳灣口岸,分批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回的八名男疑犯。八人分別在港涉及暴動、製造炸藥、勾結境外勢力等多項控罪被捕,保釋候審期間潛離香港,相關案件將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各總區刑事部跟進。

消息指,所有人抵港後需要檢疫,其中7名候審期間棄保潛逃的被告,會被加控不依期歸押罪,但毋須出席明日提堂;警方亦會盡快檢控仍在接受調查的李宇軒。

關注組:李宇軒落口供無律師在場

12名港人關注組成員、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指,其中一名涉案港人到港後曾致電家人報平安,但其他7人至今都未聯絡得到,家屬要逐間警署詢問涉案港人是否被扣查,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律師中午已到達警署,但警方以李宇軒正在落口供,不想見律師為由,未有安排會面,至今無法接觸李宇軒。

鄒幸彤指,家屬多次向警方查詢今日交接安排,都不獲回應,只能透過新聞得知8人情況,評批警方做法過分,質疑是否有事要隱瞞。

案中12人在去年8月,涉嫌乘坐快艇離境前往台灣,在內地水域被廣東海警截獲。各人去年12月底,在深圳被判刑,其中鄧棨然及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囚3年及2年,偷越邊境罪成的李宇軒等8人判監7個月,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不獲起訴,已於去年底被移交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