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以「大聲公」襲警案,上訴庭批准律政司刑期覆核,由原審的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加刑至判監9星期。

案情指,區諾軒前年7月在油麻地手持大聲公的情況下,襲擊1名警員及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律政司一方指原審低估案件嚴重性,辯方強調區諾軒當時只是想調停事態讓示威者離開,同時聽到身後有記者並有人跌倒。不過上訴庭法官質疑說法,又指區諾軒對行為沒有悔意,改判即時監禁9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