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刑事罪行條例》,制定新的窺淫罪行,規管俗稱「影裙底」及「高炒」的行為。保安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上表示,現時沒有條例針對相關罪行,只能控告遊蕩或破壞公眾體統罪,但刑罰較低,與窺淫行為的嚴重性不相稱,鑑於相關行為嚴重侵犯受害人的私隱及性自主權,加上現時媒體發達,涉事人所受到的傷害變得更長期及難以補救,必須修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