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前年在機場參與「和你飛」示威,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告即時還押。法官裁決時表示,案發時包括被告在內的激進示威者,在機場客運大樓外起哄及集結,行為不乏帶有威嚇、侮辱或挑撥性,亦會激使其他示威者進一步破壞社會安寧。法官又指,有充份證據顯示集結人士,實際上已對警方作出暴力行為,即使欠缺直接證據證明集結人士有意圖達致一個非法目的,都已證明當時的集結是非法,因此裁定兩人罪成。

兩名被告分別為25歲的廚師高穎康,以及24歲清潔工麥幸雄,法官在判決理由書中又反駁辯方有關高穎康扶起行李手推車是清除路障的說法,指被告扶起手推車,是讓其他示威者到警車前做障礙物,與被告後來5次搬鐵馬堵塞交通一脈相承 ;又指辯方說麥幸雄在片段中舉高雙手是指揮示威者讓路是砌詞狡辯,與他早前向警車投擲水樽及指罵警察的行為前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