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追加撥款約8億元,以便政府當局在降低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工時要求後,有足夠資源處理額外的申請,有關改動只牽涉基本及中額津貼,高額津貼的工時要求仍然維持在每月最少192小時,即每星期48工時。

工聯會陸頌雄批評,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一方面形容放無薪假安排是「工作分享」,鼓勵僱主「搞職位共享」,另一方面不願意降低高額津貼的工時要求,並不合邏輯,建議將高額津貼的工時上限降低至176小時,認為仍然符合多勞多得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