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已遣送回港的李宇軒,家人指仍然未能取得聯絡,形容李宇軒已失蹤四日。12港人關注組指,李宇軒星期三提堂後移交懲教看管,但親友連日向懲教查詢,都獲告知李宇軒不在懲教轄下的院所,認為有合理懷疑當局並未按照法庭指示,將李宇軒移交懲教看管。家人擔心李宇軒基本人權是否得到保障,希望當局立即澄清他是由懲教、警方,抑或其他部門看管。

星期三案件提堂時,檢疫期間的李宇軒未有到庭,亦沒有代表律師。控方當時指李宇軒已經見過律師,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其後指示,李宇軒交由懲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