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港台被投訴的節目,是去年3月28日播出的《台灣故事 III》,節目的旁白和受訪者使用「兩國邦交」和「斷交」等詞語,通訊局認為意指台灣是主權國而可與別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有關用語並不準確,裁定投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