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法官拒絕辯方押後審訊日期的申請。
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透露,被告計劃就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又指律政司已找到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提交「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八個字的專家報告,辯方正物色其他歷史系教授進行相對的專家報告,可能需時數個月,申請押後審訊及重新排期,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再開審。
律政司一方反對申請。法官彭寶琴亦質疑,司法覆核敗訴一方亦可能會上訴,令案件無了期押後,不符合《港區國安法》「及時辦理」的原則,決定拒絕有關申請。
涉案23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涉嫌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向正執勤的警員。審訊排期於6月23日開審,暫訂為期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