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明日起,統一從中國各地區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檢測的安排,包括內地、澳門和台灣,規定所有相關人士在抵港時,或抵港第2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
按現時的安排,所有從機場抵港的人士,須接受「檢測待行」安排,從中國各地區出發的人士,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作檢測;而在陸路口岸,獲豁免強制檢疫或經「回港易」計劃回港的人士,要在抵港前3天內進行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檢測結果。個別情況亦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第2天和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不同的檢測安排可能為市民及抵港人士帶來不便,為免混淆,將會統一各口岸抵港的檢測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