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全國人大決定完善本港選舉制度的小組委員會,召開會議。熱血公民鄭松泰關注由行政機關官員審批立法會參選人資格,認為是貪腐的溫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指,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成員要相當熟悉憲法、基本法、國安法等,亦要有相當行政經驗並獲中央信任,由主要官員擔任並無不妥。對於會否有個別司局長因曾被批評,而針對個別參選人,他指官員在立法會是坦然接受質詢及批評,不會影響資格審查的工作。

新民黨葉劉淑儀關注,會否有主要官員擔任完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後辭職,再競選行政長官,當局如何處理利益衝突。曾國衞指,主要官員若要參選,應該要辭職,因此應該不存在利益衝突,而曾被資格審查委員會否定參選資格的參選人,不等於日後在其他選舉都不符資格,委員會會按每次選舉情況,重新審查參選人的資格。

對於參選人被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會否亦可能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曾國衞表示,國安委及警方國安處在審查資格的過程中,若發現有任何證據顯示參選人有涉及國安法的情況,會依法跟進。他又指,當局無打算在今次的本地修例上,將選委會召集人制度列入修改範圍,暫時未知有關制度在甚麼情況下才會啟動。

至於立法議員的國籍問題,曾國衞指,目前有12個功能組別容許議員可持有外國國籍,無計劃作出改變。

曾國衞又指,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國安委意見所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挑戰,其他的任何情況都可提出法律訴訟或選舉呈請,若當局認為有需要,會盡可能安排參選人提交補充資料解釋,再作決定,若最終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會標明是基於「國安理由」。

至於選委會第四界別中,內地港人團體代表的組成,曾國衞指,正與內地5個辦事處揀選合適團體作為選民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