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文憑試本月23日至下月22日舉行,政府公布為接受強制檢疫或強制檢測考生的特別安排。下星期五起,接受強制檢疫的考生,提交准考證等證明文件後,可獲安排於竹篙灣檢疫中心檢疫,在檢疫中心內應考。考生將被安排在經過清潔的獨立房間內應考,監考人員在房外監考。如考生不願意在檢疫中心內應考,可按既定機制向考評局申請成績評估,可能被安排到沒有考試安排的檢疫中心檢疫。

本月22日起,如果考生住所列為「受限區域」,考生應盡早前往臨時採樣站,表明考生身份及提交文件,證明翌日須參加文憑試,以優先檢測。如考生須在相關宣告撤銷前,離開受限區域前往試場,無論是否已取得檢測結果,都可要求工作人員在核實已接受檢測及記錄資料後,容許離開。不過,考評局只容許取得陰性結果的考生進入試場,因此如考生前往試場期間收到陰性檢測結果,才可如期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