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7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美國白宮譴責中國持續侵蝕香港自由,認為定罪有政治動機。本港律政司發聲明,指基於「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任何人都不應評論尚在司法程序的案件,但相關案件引來一些基於政治理由而作出的無理批評,令人遺憾,指任何主張指「北京侵蝕香港自由」都是毫無理據,強調根據《基本法》,律政司獨立地主管刑事檢察的工作,所有檢控決定亦是按證據、適用法律及《檢控守則》作出。

律政司又指,判案書亦已說明相關定罪理據,任何人都應先閱讀,以消除對裁決的不必要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