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去年第四波疫情出現的歌舞群組,其中一個涉及地點,尖沙咀加拿芬道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大廈的「百樂會懷舊歌舞」,會址持牌人,以及去年11月租用場地舉行百人派對的籌辦人,早前被當局提出檢控。其中派對籌辦人因觸犯限聚令,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個月。會址持牌人因觸犯防疫規定,未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在場人士佩戴口罩及作有效分隔,被罰款4.8萬元。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確保處所負責人及訪客,緊遵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