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公司澄清,從未知悉政府曾提出限制市民以八達通使用消費券的範圍,例如不能用在交通費上,一切仍有待政府決定。此外,八達通亦沒有建議,如市民在領取首期電子消費券後,有較大的消費,會在派發第二期消費券時作出懲罰措施。
實政圓桌田北辰早上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八達通公司曾向政府提出使用消費券的懲罰機制,並向八達通公司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