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修訂選舉制度的草案,將法律界的團體選民,延伸至合資格法律執業者以外,包括可能不是律師或大律師的爭議解決服務提供者,例如仲裁員和調解員,以及與促進法律知識有關的學者和教育工作者;有關改動是否適當地提升法律界界別分組的廣泛代表性,仍需進一步討論。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相信,政府建議在法律界選委中加入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以及中國法學會香港理事,是要刻意避免再出現民主派全取30席的情況,相信民主派在日後的選委會選舉中,可取得10至12席法律界席位。湯家驊認為,從另一角度看,選委會將有更廣泛代表性,期望界別未來可回到較中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