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20款家用吸濕劑,發現吸濕量、吸濕速度和回滲度等差異甚大。10款盒裝樣本的吸濕量可相差約87%,其中一款聲稱吸濕容量750毫升的樣本,80天內的累積吸濕量少於230毫升,與另1款沒有標示聲稱吸濕量的樣本相若,亦是盒裝樣本中吸濕量最低。測試結果又顯示,3款竹炭/活性炭樣本的每日平均吸濕速度近乎零;其餘 17 款樣本於測試首7天的吸濕速度較快,但其後隨時間逐漸慢下來。

消委會又說吸濕產品的防滲漏、防壓及防回滲程度越高越好,測試發現2款盒裝樣本於倒置24小時後有滲漏,1款大型掛裝樣本放上10公斤物件1分鐘後有溶液漏出;亦有3款小型吸濕包,放進恆温箱後重量減少,顯示內部水氣回滲出空氣的程度較高,提醒消費者當吸濕包達到更換指示時應隨即更換,以防回滲水氣導致物品返回潮濕狀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調查顯示竹炭及活性炭吸濕能力強差人意,但消委會未有檢視產品聲稱吸濕量及速度,難以證明是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她又指,外國研究顯示竹炭及活性炭樣本吸異味效能不錯,認為不代表完全無用途,市民使用時考慮自己家居環境及需要。

黃鳳嫺又指,不少吸濕產品以大量膠質盛裝化學物質,建議市民使用有補充裝的吸濕盒,減少塑膠棄置,並盡可能使用抽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