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盤散工前年12月在旺角參與示威、並攜有雷射筆,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判監8個月。裁判官黃士翔指,案發日現場有人向警方投擲物及汽油彈,雖然無證據證明被告曾作出暴力行為,但被告當時身穿黑衫褲,及戴口罩蒙面,又大叫仇警口號,因此不能低估其罪責。

33歲被告呂葆華,有讀寫障礙,案發當日他在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參與示威,期間一批示威者追趕一輛行駛中的警車,並向警車投擲雨傘及雜物,有警員落車、制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