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主教練葉仕仁,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串謀兩名隊員及前隊員偽造訓練出席紀錄,欺詐香港體育學院訓練津貼,涉款共24000元,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34歲被告在案發時,因兩名成員黃穎彤及許穎珩,分別要參加實習,或退出手球隊,無法再申請訓練津貼,被告其後取得兩人同意,串同她們虛報有受訓紀錄,將已領取到的津貼轉交被告,用作支付女子手球代表隊一般開支。由於兩人在案中無真正獲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各簽保守行為12個月。民政事務局在2018年1月推出「隊際運動五年發展計劃」,由指定體育總會推薦的運動員,只要在規定訓練中出席率至少八成,就可獲發4000元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