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例,加強打擊虐待動物,除了大幅增加刑罰水平、規管放生等行為,法院更可以永久禁止罪成的主人再飼養寵物。有愛護動物協會督察贊成不准虐畜主人再養寵物,批評現時刑罰無阻嚇力。有組織擔心,仍會有人繼續胡亂放生動物。

大幅增加虐畜刑罰水平 或終身禁止再養寵物

政府過去五年一共檢控108人殘酷對待動物,監禁刑期最長1年、最短只有7日;罰款最重8000元,最輕2000元。外界一直批評刑罰太輕,去年轟動一時的深井廿隻寵物被扔落樓案,最後更加不起訴。

有見及此,政府建議修例大幅增加虐畜刑罰水平,剔除起訴時限,並規管更多行為,將以清單形式禁止剪尾、剪耳、剪聲帶等不必要手術,及禁止在不合宜環境放生。法院有權判被定罪人士終身禁養動物,無論自己或與他人一同飼養,都不可以。政府正草擬法例,期望提交下屆立法會審議。

愛協督察批未能阻嚇 容許飼養導致重犯

擔任了愛護動物協會督察20年的梁兆麟Anthony,處理過多宗虐待動物案,包括前年打鼓嶺浪舍造成幾十隻貓狗死亡的地獄狗場案,狗場主人最終判監10個月,他批評刑罰過輕。

「條例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20萬元,但真正判處的阻嚇刑罰少至有少。浪舍案超過100隻動物被虐待,最約有36隻死亡,全部痛苦都由主人做成。對動物造成的傷害、醫藥費及救援人員所花的心思,都遠遠多於主人所得到的懲罰。」

他指,殘酷對待動物案約兩成是故意虐待,另外八成是疏忽照顧,這類案件傷害性反而更深,很多動物都長期籠疊籠、不能轉身郁動、營養不良。他贊成不容許罪成主人再養寵物。

「過往大型虐畜檢控行動中,涉及的都是寵物繁殖場、走私貓狗活動或收容所,往往涉及過百隻動物,但本身都不夠金錢人手時間照顧佢牠們。再容許他們飼養動物,只是導致重犯。」

放生龜隻反致自相殘殺 團體勸阻不獲理會

香港棄龜關注組2016開始處理遺棄龜隻,創辦人Sean指,近年很多人出於宗教原因,將巴西龜、草龜等等放生到水池、溪澗、碼頭、沙灘,但根本不是龜隻棲息地,有龜隻試過因為不夠食物,最終自相殘殺。他們坦言無法阻止,亦難以拯救。

「很多組織會進行放生活動,每次都有數以百計的人放生大量龜隻。如界他們在山上放生,實在難以尋找。我們亦試過在北角碼頭截停放生活動,不過對方待我們離開後繼續放生,或擇日再放。」

Sean認為立法作用有限,相信仍會有人避開執法人員繼續放生,建議當局放蛇打擊,長遠必須加強教育。

記者:陳皓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