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上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制訂有強制條款的「標準租約」,續租的租金加幅不得超過15%。社協本月以網上問卷訪問432名不適切居所住戶,七成三人不滿每兩年加租不多於15%的規定,認為本身租金已十分高昂,即使是15%加幅亦都太高。九成八受訪者認為政府應規管劏房租金定價。

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呂綺珊認為調查結果顯示,工作小組的建議未能解決不適切居所住戶的租金問題,建議差餉物業估價署測定分間單位市值租金,制定「劏房租金指數」,按年監測基層市場可負擔水平,並以個別單位估值租金水平,規定業主分間單位後,總租金收入不能高於租值的120%。社協又建議,不適切居所租金加租,應與現時公屋看齊,上限由15%,下調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