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等人,涉嫌去年在旺角出席酒吧聚會、違反限聚令的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報案的女途人作供,她指當日到旺角大南街消遣,見到20多人進入涉事酒吧,之後見到酒吧內有10至20人聚集,認為有必要報警;又指她在報警後,見到陳淑莊進入酒吧,之後警員到場調查。女途人承認,報警時為保護自己,訛報自己的姓氏。

辯方質疑,酒吧落半閘,門面亦被磨砂玻璃遮蓋,加上燈光昏暗,途人根本不可能看到內裡情況;但女途人強調,可清楚看到店內人數。控方開庭時就指,其中一名證人拒絕收取證人傳票及拒絕作供,裁判官批准向拒絕作供的證人發拘捕令。

陳淑莊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被控去年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就被票控於4月1至4日,容許某人進入酒吧時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以及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三人否認控罪。